保单号前5位数字 | 机构 | 地址 | 联系人 | 电话 |
---|---|---|---|---|
92002 | 上海分公司 |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30楼 | 理赔服务岗 | 021-38092068 |
92001 | 北京分公司 |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610室 | 理赔服务岗 | 010-59733218(仅用于接收快递) |
92003 | 天津分公司 |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B座23层 | 保单服务岗(理赔) | 022-58825211 |
92004 | 广东分公司 |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4楼平安健康险 | 保单服务岗 | 020-87592831 |
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3号广发金融大厦1902平安健康险东莞支公司 | 保单服务岗 | 0769-28639901 | ||
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108室平安健康险佛山支公司 | 保单服务岗 | 0757-82914129 | ||
惠州市惠城区文昌一路7号华贸大厦2座1404平安健康险惠州支公司 | 保单服务岗 | 0752-2884007 | ||
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园林路51号平安大厦1楼101室平安健康险珠海支公司 | 保单服务岗 | 0756-3355105 | ||
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16号国际金融中心16楼1603单元 | 保单服务岗 | 0760-88881002 | ||
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18号国际金融大厦1910-1911 | 保单服务岗 | 0750-3299650 | ||
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188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20层 | 保单服务岗 | 0668-3322802 | ||
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8号云山诗意大厦22楼0708室平安健康险 | 保单服务岗 | 0763-3813295 | ||
92005 | 深圳分公司 |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皇庭大厦24层A、B、G、H室 | 保单服务岗 | 0755-88675484 |
92026 | 四川分公司 |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号平安财富中心1702 | 保单服务岗 | 028-61068071 |
92010 | 江苏分公司 |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15楼C座 | 保单服务岗 | 025-85496000 |
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1119平安健康险南通中支 | 保单服务岗 | 0513-89000311 | ||
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118号世金中心802平安健康险无锡中支公司 | 保单服务岗 | 0510-82800583 | ||
92036 | 苏州分公司 |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A座1206室 | 保单服务岗 | 0512-69170586 |
92012 | 浙江分公司 | 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280号杭州平安金融中心1幢901-01单元、801室-2、801室-3 | 保单服务岗 | 0571-87228141 |
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067号置信中心1幢3004室平安健康险温州中心支公司 | 保单服务岗 | 0577-88929252 | ||
92006 | 辽宁分公司 |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3702 | 保单服务岗 | 024-31973532 |
92024 | 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|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5号开元金融中心11层F室 | 保单服务岗 | 0311-89658610 |
92018 | 重庆分公司 |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5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1706室 | 理赔服务岗 | 19112055697(仅用于邮寄资料) |
92032 | 河南分公司 |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北路36号绿地中心南塔5013 | 理赔服务岗 | 0371-55305886(仅用于接收快递) |
1 理赔申请书;
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(大陆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);
3 医疗费用原始凭证,即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门诊/住院费用原始发票(收据),外购药品需就诊的合法注册医院的处方及药店发票;使用急救中心及医院救护车的,需救护车费用原始凭证;如通过其他途径支付部分医疗费用,无法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凭证的,须提供第三方已支付证明原件,且须注明已支付比例或金额,并加盖费用支付者的专用印章,如理赔分割单、费用报销证明等;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理赔之后,尚需要原始单据到第三方处请求赔偿或给付的(一般为本公司赔偿金额不足医疗费用总额的50%),应在提交理赔材料时声明,本公司将在相关原始单据上注明已经给付的金额,加盖理赔专用章后留存其复印件;
4 医疗费用清单,如门诊费用清单、处方、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;
5 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,即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门诊/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,如门诊病历、住院病历、出院小结、疾病诊断证明、肿瘤复检的各类检查化验报告等;
6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、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,如意外事故、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鉴定、鉴定、判决等其他法律文书、机动车驾驶证/行驶证等;
7 各级机构根据当地实际需要,提供的其他材料,如授权委托书、理赔给付银行转帐存折/卡等
不能。
初次投保重疾险的客户,存在30天的等待期。在等待期内患重大疾病的,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,但会无息返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。
连续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客户,其续保的保单年度无30天等待期。
从公司收到您提交齐全的理赔材料之日起,标准案件5个工作日完成理赔审核,复杂案件30日。结案后3个工作日完成转账。(准确、清晰的银行账户信息可提高转账速度,异地转帐或者您提供帐号不正确,会影响转账时效,不在此限;合同另有约定的,依其约定)
收起建议您到主治医师处请医生书写完整的诊治及用药记录。我们所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均可以打印出费用清单,所以请您在交费时打印费用清单。
收起意外事故证明应有对事故者、事故日期、事故地点、事故经过及造成后果的详细描述,并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。
1.如发生交通事故,事故证明为应为交警出具的《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》;
2.如发生被打伤或遭抢劫,事故证明为110报警回执或派出所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;
3.如发生工伤或摔伤等其他事故,事故证明为所在单位(或居委会、小区物业管理处)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。
您可以在出院交清住院费用时,在医院的收费处或住院的科室打印费用清单。
收起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。
收起对于医疗费用险型险种,您只有提供发票原件才可以进行理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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